- 作者:小云
- 发表时间:2022-09-15 10:14:05
九月已经开始了,可部分省市的社保基数才姗姗来迟,近期,安徽、湖南、海南等多省市公布了2022年缴费基数。 这也就意味着社保费涨了,对于部分员工来说,到手工资也有一定的变化。 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部分企业会在每年的社保调基时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那这样合法吗? 先来给大家纠正一个错误说法,不应该是最低工资缴纳社保,而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社保。 基数来源于工资,但又不一定等于工资。这里需要先明白工资总额的定义,这是各地在调基文件中直接引入的一个概念。 在国家统计局1号令中有明确定义,工资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比如生育津贴、停工留薪期的补贴都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再来先看一个公式:社保缴费=基数x比例。 在社保实操中,一般是以劳社险中心60号函为基础做落地指导,并参考社保基数下限、比例以及一些特殊基数核定规则补充。 在《社保法》里对基数的规定是相对比较宽泛的,比如: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工资总额x规定比例 个人缴费=本人工资x规定比例 这只是一个大框架式的公式。在劳社险中心发布的60号文中对基数的规范做了进一步的说明。比如: 1、单位缴费基数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第二种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个人缴费基数则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进行核定; 第二种是直接以本人的工资为基数; 第三种是以上年度个人月均工资为基数。 在全国调基的通知中,基本上是以上一年月均工资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核定值为基数。 需要注意的是,在2016年130号文中明确规定,单位不得自行扩大降低缴费比例范围或者提高降低缴费幅度。即不得随意降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 那新员工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多少?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中可以明确新员工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的缴费基数也是以起薪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基数。 总结一下基数核定的原理:即老员工基数核算按照上年的月均工资来核定,新员工按照入职首月的工资进行核定,即新人首月起薪,老人上年月均,社平上限和下限截取基数来核定。 因此,公司是不能按照最低基数给员工缴纳社保的。